机电工程署署长陈鸿祥表示,将全面检讨车用石油气供应与质素的监察,并采取即时措施,加强监管车用石油气供应。
有关措施包括要求石油气供应公司参考行业做法,并订定或检讨其内部工作程序;并向机电署提交相关的内部工作程序。
当局将加强监督石油气供应公司,确保其严格遵守有关程序;以及继续定期随机抽验石油气样本,确保石油气品质。
陈鸿祥今天(3月1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致力跟进落实石油气车辆事件专案小组调查报告的各项建议,将全面检讨如何监察车用石油气的供应与质素,加强监管本港车用石油气。
机电署副署长陈帆表示,专案小组认为,石油气车辆死火事件,可能由多个原因造成。
调查结果显示,去年12月10日至今年1月3日期间,中石化有8次未有按照气库工作程序,清除缸底的积聚物和水份(俗称「扽缸」),即沉降时间不足4小时。
专案小组认为,这虽然可能影响石油气的品质,但没有证据确定直接引起死火事件。
经过实地视察及检视中石化石油气气库设施运作,并没有发现石油气气库及石油气缸车的运作与维修有其他不当的地方;石油气样本的化验结果也显示对车辆性能没有影响。
考虑到石油气车辆的车龄和里数,专案小组认为,出现与机件或燃气系统有关的故障是可预期的,但没有证据确定石油气车辆的维修状况直接引起今次死火事件,并认为维修状况及车辆的正常运作有一定的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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