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岛及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管理、营运及维修合约」今天(6月19日)招标,包括设计、安装、管理、操作和维修香港岛及南丫岛的公共照明系统;合约期由今年10月起,至2013年9月止。
投标书须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7月31日中午12时截标。
公共照明系统包括:传统的街道照明设备、乡村照明设备、高架道路标志照明设备、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照明设备、安全岛指示灯、行人天桥照明设备、行人隧道照明设备、有盖行人通道照明设备、码头有盖行人通道照明设备、电车站照明设备及相关的电缆、管道及附属装置。
指定合约范围内,约有18,200盏路灯、1,900个安全岛指示灯、200个具有照明设备的高架道路标志及路旁路线指示标志、110条具有照明设备的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120个具有照明设备的有盖行人通道、码头有盖行人通道及电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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