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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26日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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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谘会支持改善违例传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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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谘询委员会

     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郑若骅表示,欢迎政府提出立法建议,改善违例驾驶记分制下的传票送达机制,并授权运输署署长,不向没有出庭应讯的人士签发或续发驾驶执照。

 

     郑若骅今天(11月26日)在交谘会会议后表示,不能接受司机屡次违反交通规例,理应被取消驾驶资格,但仍可持有驾驶执照的情况;而传票送达机制是问题症结所在,因此欢迎有关建议。

 

     拟议的「当作已送达」条文,令司机无法再藉回避接收传票及不出庭应讯,以绕过取消其驾驶资格的命令;假如司机没有在传票指明的日期和时间出庭应讯,裁判官可发出逮捕令,把当事人带到法庭,进行取消驾驶资格的法律程序。

 

     运输署署长也获授权,不向记分制度下获法庭传票而须出庭应讯的人士,签发或续发驾驶执照。

  

     按违例驾驶记分制度,司机如在兩年内被记15分或以上,将被传召出庭应讯,其驾驶资格可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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