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发表谘询文件,就实施自愿性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谘询公众意见;谘询期至12月30日。
在现行的安排下,固定及流动网络营办商服务的用户,可把号码携转至另一家固定及流动网络营办商;但本港仍未推行固定与流动网络的跨平台电话号码互携服务。
有关互携服务让固定和流动用户可把固网电话号码或流动电话号码,转携至任何的固定或流动网络。
电讯局表示,有关服务有助增加固网与流动网络营办商的跨平台竞争,提供崭新的解决方案,以及鼓励更善用有限的号码公众资源。
消费者调查显示,若免费提供有关服务,约四分之一的受访固定服务用户,将把号码转携至流动服务;受访流动服务用户把电话号码,转携至固定网络的数字则相对较低。
电讯局表示,考虑公众对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的需求及其他因素后,电讯局长初步认为,没有足够理据支持强制性实施有关服务;但容许个别网络营办商自愿性实施有关服务,则合乎公众利益。
谘询文件及调查报告,可按此下载;市民可在12月30日或以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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