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宣传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RSS
*
*
  2008年10月9日
电力
*
电力供应修例展公众谘询
*
机电工程署

     机电工程署就修订《电力供应规例》,发表谘询文件,旨在令规例与最新的国际电力供应标准接轨,确保香港拥有安全和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

 

     该署在今天(10月9日)发表的谘询文件指出,规例修订建议涵盖7个范围,包括电子供应规格、供电系统接地、电力设备的安全规定、供电系统的设计规定、预防对电讯电缆的电力干扰、有关电表的规定,以及罪行及罚则。

 

     谘询文件建议,制订新的高压供电的额定电压及非标准供电电压规格;并建议在异常情况下,供电商可截断电力供应。

 

提高罪行罚则

 

     电力设备的安全规定方面,该署建议制订新条文,加强新电力设备的设计、安装、测试、操作及维修的安全规定,以及订明供电商有责任定期检查及维修供电系统。

 

     谘询文件指出,目前规定没有订明电表的设计、制造及使用,故建议制订新条文,以使准确记录录用电量。

 

     至于罪行及罚则,该署认为,目前有关安全及能源供应的類似罪行的罚则已过时,建议订明新规定,轻微罪行罚款10,000元,严重罪行罚款10万元。

 

编制实务守则

 

     当局将编制实务守则,作为修订建议的补充资料;该实务守则就如何符合法定要求,提供指引。

 

     当局已就《电力供应规例》的修订建议,向电力公司、公用事业机构、工程学会及商会,发出谘询文件。

 

     谘询文件已上载这里;市民可在12月31日或以前,透过邮寄至「九龍启成街3 号机电工程署电力法例部」、传真(2895 4929)或电邮,提交意见。


返回页顶
* 定期检查及保养电器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 私隐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