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宣传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RSS
*
*
  2008年8月23日
规划
*
慈云山新蒲岗建筑物设高限
*

     城市规划委员会今天(8月23日)宣布,修订慈云山、钻石山及新蒲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为多幅住宅及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制定建筑物高度限制,以及把部分土地的用途,改划为住宅及休憩用地等地带。

 

     修订主要涉及为「住宅(甲类)」、「住宅(甲类)1」、「住宅(甲类)2」、「住宅(甲类)3」、「住宅(戊类)」、「政府、机构或社区」、「政府、机构或社区(1)」及「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制订建筑物高度限制。

 

     多幅土地也由「住宅(甲类)」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住宅(甲类)2」、「住宅(甲类)3」、「政府、机构或社区」、「休憩用地」地带及「道路」用地;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2」、「休憩用地」及「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和由「工业」地带改划为「住宅(戊类)」及「休憩用地」地带。

 

     位于新蒲岗的「住宅(甲类)」、「政府、机构或社区」及「休憩用地」地带内的多幅土地,和蒲岗村道的「住宅(甲类)2」和「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则划为建筑物空隙的土地,并制订建筑物高度限制。

 

     慈乐�「住宅(甲类)」地带内的1幅土地,以及新蒲岗商贸区内「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住宅(戊类)」及「休憩用地」地带,划为「非建筑用地」。

 

     任何人士可在10月22日或以前,就大纲草图的修订项目向城规会秘书作出申述,申述将供公众查阅。市民可在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九龙规划处及黄大仙民政事务处,查阅大纲草图。




返回页顶
* 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 私隐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