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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26日
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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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六月加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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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处今天(5月26日)公布,批准13间航空公司,6月1日起维持或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至7月31日止。

 

     大部分短途航班的附加费,由现时每名乘客125元,增至171元;长途航班的附加费,由518元增至710元。

 

     民航处表示,目前国际上主要航线的客运燃油附加费水平,平均每名乘客约413元(短途航班)及1,040元(长途航班);本地航线的附加费属合理水平,短途航班的附加费,约国际水平的41%,长途航班的附加费,约国际水平的68%。

 

     该处考虑航油价格的变动、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据,以及其他航空公司的费用水平等相关因素后,审批有关申请。

 

     航油价格自今年初,已升约50%,对航空公司的营运成本构成重大的压力;虽然客运燃油附加费增加,但航空公司仍提供票价优惠,刺激市场的需求。

 

     民航处表示,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费水平,已顾及航空公司从燃油附加费所得的收入,不应高于因燃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上涨。

 

     该处估计,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从燃油附加费,收回约40 - 70%的额外燃油成本;并表示,定期审视和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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