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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5日
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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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贤里列保存文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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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今天(4月25日)刊宪,修订山顶区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包括把位于司徒拔道的两幅土地,由「住宅(丙类)1」地带和「绿化地带」,分别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历史建筑物保存作文化、社区及商业用途」地带及「住宅(丙类)1」地带。

 

     发展局欢迎有关修订,以保育位于香港司徒拔道45号的景贤里,也为保育和活化景贤里而作出的土地交换建议,迈出重要一步。

 

     该局表示,将广泛谘询及考虑市民对活化再利用景贤里,以及有关复修工程和在人造斜坡上发展的住宅项目的意见;并指出,保育景贤里是当局致力推行文物保育的重要例证,期望日后成为有用的参考案例。

 

     今年1月,当局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宣布景贤里列为古迹;并与景贤里业主达成共识,景贤里全址交予政府,政府则以毗邻景贤里、面积相若的人造斜坡用地以作交换,供发展新住宅。

 

     业主也同意在古物古迹办事处的监督下,复修景贤里,并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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