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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31日
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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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受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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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

     市建局主席张震远今天(3月31日)宣布,扩大保育策略至48幢战前广州式骑楼建筑;并希望通过自愿形式或市场运作处理;只会在肯定需要的情况下,才考虑强制收购。

 

     张震远指出,广州式骑楼建筑见证了香港的历史和文化风貌,计划有助保育城市珍贵的历史文物。

 

     根据市建局的调查,在其行动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地区,共有73幢战前广州式骑楼建筑,其中7幢位于市建局重建项目范围内,已经获得保育;10幢获古物谘询委员会列为一级历史建筑,也已纳入市建局的保育策略内。

 

     余下56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大部分均不属于获评级的历史建筑;但这些建筑反映了香港过去发展历程,也可能对个别社区的发展,蕴含一定文化意义,值得市建局投放适当的公共资源,加以保育。

 

     市建局委托专家作的研究后,把该56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分别评为4大类别,即:具有显著文物价值、具有高度文物价值、具有中度文物价值、文物价值不高。

 

     经专家评定后,10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属第1类别、16幢属第2类别、12幢属第3类别和18幢属第4类别。市建局会较为集中处理第1类别,10幢属一级历史建筑,即共20幢具有显著文物价值的广州式骑楼建筑。

  

     市建局因应不同类别的骑楼式建筑,提出不同的处理方法;至于18幢列入第4类别的建筑,由于保育价值不高,因此不拟进行保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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