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经磋商后决定,进一步开放两地空运市场,令更多航空公司可获得指定经营服务,及进一步取消运力限制。香港亦与印度就两地民航事宜达成协议,大幅扩展双方的民航安排。
运输及房屋局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完成最新1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安排》的磋商后,决定进一步开放两地空运市场,并签订新的备忘录。
根据新的备忘录,更多航空公司可获得指定经营服务,运力限制也会进一步取消;在2008╱09年冬春起(即2008年10月底),可达至货运服务全面开放。
巩固国际枢纽地位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天(12月27日)对磋商结果表示欢迎,并说,新的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航空联系;并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竞争力,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和区域枢纽的地位。
在个别航线经营权方面,由2008年夏秋季起(即2008年3月底),双方在大部分航线所指定的航空公司数目不再受到限制。
至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大连及成都的航线,由2008年夏秋季起,双方都可指定3家航空公司经营客、货混合服务及另两家公司经营全货运服务,以及由2008 - 09年冬春起,有关的指定进一步增加至4家航空公司经营客、货混合服务及另3家公司经营全货运服务。
适度增加航线运力
客运方面,在2008夏秋季起,取消14条航线的运力限制,使双方航空公司在49条航线上经营航班时不受运力限制。至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大连及成都的航线,运力会适度增加。
货运方面,由2008 - 09冬春季起,现时航线运力限制(只适用于北京及上海航线)将会完全取消,达至货运服务全面开放。
另一方面,香港与印度的民航谈判在印度结束,双方同意大幅扩展两地的民航安排。
印港交换第五航权
根据新安排,双方的航空公司可增加往来香港,以及德里与孟买的服务,由目前每周共20班的服务,增加逾1倍;并可营运到班加罗尔及钦奈的新服务。
双方并交换第5航权,印度的航空公司可营运经香港到北美的服务,香港的航空公司则可营运经印度到欧洲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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