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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19日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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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撤电召的士临时上落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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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运输署署长黄志光表示,关于电召的士在机场载客的位置,已与业界达成共识;本周日(7月22日)中午12时起,取消在4号停车场的临时上落客区,所有电召的士需到3号停车场,或其他的士上落客点上落客。

 

     当局将改善配套设施,包括尽快在3号停车场加建临时上盖,并增加指示牌,以便乘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对业界与当局达成共识表示欢迎,并相信新安排可为机场的运输服务带来新秩序。

 

     黄志光今天与的士团体、电召的士人士、机场管理局及警方代表开会,讨论电召的士在机场的载客位置。

 

     他会后向记者说,与会者均认同,在机场的客运及货运与私家车应分流。

 

     上周起实施的新措施,即所有轻型货车及的士只可于3号停车场停泊,不可进入1号、2号及4号停车场,至今运作畅顺,当局继续在机场实施客货运及私家车分流安排。

 

     与会者同意,由7月22日中午12时起,取消在4号停车场设置的临士的士上落客区,所有电召的士需到3号停车场或其他的士上落客点上落客。

 

     黄志光指出,新安排是经过的士业界、机管局、警方及运输署多方商讨才达成,是公平及合理的;并相信新安排有助警方执法。

 

     他强调,警方绝不容许机场出现非法活动,轻型货车只可载货取酬,不可载客取酬;目前机场容许轻型货车在指定地方落货,不等如他们可以进行其他非法活动;当局也会严打的士折扣党。

 

     郑汝桦表示,新安排可为机场的运输服务带来新秩序,并有规范及顺畅地为香港市民及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她期望运输业界继续与当局保持密切沟通,就彼此关注的事项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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