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自1997年起推出的10年期驾驶执照,今年6月起陆续届满,有关驾驶人士应检查其驾驶执照的到期日,并在届满前申请续领。续领申请可在执照届满前4个月内,或届满后3年内提出。
根据本港法例,在没有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属犯罪行为,执照持有人应及早申请续领。
运输署已向有关驾驶执照的持有人,发出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也可邮寄或使用设于4个牌照事务处或指定邮局的投递箱,递交申请表和所需文件及费用。
前往牌照事务处柜台办理续牌手续的人士,应预先致电3763 8080预约,或在网上预约;若在未经预约的情况下前往牌照事务处,须领筹轮候服务。
有关详情可浏览这里,或致电2804 26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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