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建议,成立名为「香港公共广播公司」的法定机构,为市民提供普及、多元、独立而独特的公共广播服务。
委员会今天向行政长官呈交的《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报告》指出,新的公共广播公司应拥有编辑及节目自主权。
新机构的董事局、管理层及前线员工,应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使言论及新闻自由;并应奉行严谨的管治及问责措施,并就其服务范围、节目素质及资源运用向公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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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路向: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主席黄应士表示,委员会确信香港需要公共广播服务(左图);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表示,下半年发表谘询文件,谘询市民意见(右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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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询市民再定路向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表示,感谢委员会主席及各成员作出的努力和贡献;政府将小心研究委员会的所有建议,今年下半年发表谘询文件,详列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未来发展的意见。
谘询文件涵盖的主要课题,包括公共广播服务的政策和角色,以及管治、问责、财政、节目和表现评估的安排。
委员会主席黄应士表示,经过连月来的检讨、研究、谘询及商议,委员会确信香港需要公共广播服务。
发挥四项具体功能
报告建议公共广播公司应发挥4项具体功能,包括:
•巩固公民意识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提供真确而公正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加强公众对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认识,并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知及了解其实施情况;公共广播服务也应为交流意见提供开放平台;
•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性,提高市民对香港及外地不同文化、语言、宗教和种族的认识与包容;
•推动教育及鼓励持续学习,引发市民对各种课题的兴趣,并提供教育资讯及资源,鼓励不同年龄人士及各种层次的学习;
•激发创意,推动追求卓越的风气,丰富香港市民的多元文化生活。
免费频道服务市民
黄应士說,为有效发挥这些功能,公共广播服务必须紧贴多媒体发展,并在有需要时,扮演领导角色,透过众多不同的平台传送节目,务求为最多的市民服务。
报告建议,公共广播公司应在数码平台上运作,拥有至少1条免费电视频道,提供粤语、英语及普通话节目;也应拥有充足的电台频道,特别是超短波FM频道,以及发展多媒体服务。
对于报告认为转变香港电台为公共广播机构并非良策,黄应士表示,正如报告指出,若然大幅度改变港台的现状,必将造成许多实在而难以克服的问题,不利于新的公共广播机构。
黄应士表示,委员会认为,把港台转变成为公共广播机构并非良策,而应组建新的公共广播机构,而新的公共广播机构也不应是政府部门;但他强调,委员会的探讨范围,并不包括香港电台的前途。
拨款逐步降至八成
委员会财政安排专题小组召集人陈景祥表示,报告建议公共广播机构应采用「综合财政模式」,主要经费来自政府拨款,也可开拓其他经费来源,例如邀集商业赞助或捐款。
陈景祥说,拨予公共广播机构的款项应列为独立支项,不应归入任何主要官员的「财政封套」,以突出公共广播机构的独立性;而综合财政方案应分期实施,首个财政周期的开支全数来自政府拨款,拨款最迟于第10年减至8成。
委员会认为,报告的建议一旦落实,可为本地广播业带来显著的改变。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去年1月成立,旨在探讨在香港广播市场中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理据、角色和目的,以及所需的资源;以及公共广播服务在不偏不倚的编辑方针、节目政策和良好管治等方面如何向公众负责。
报告已上载工商及科技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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