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促请驾驶人士检查他们的正式驾驶执照的到期日,并及早办理续领手续。
运输署自1997年起签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执照,在2007 - 2009年期间,约有130万份驾驶执照需要续期。
运输署首席行政主任陈周玲玲今天表示,驾驶执照持有人可以邮递、投递箱、本人或由代理人,前往各牌照事务处、或网上申请续领执照。
驾驶执照可在届满期前4个月内续期。暂时毋须驾驶而想保留驾驶资格的人士,可在届满日期后3年内续领。
为省却时间,申请人应尽量以邮递、用投递箱、或透过互联网申请续领执照。有关续领执照的详情,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或浏览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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