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许仕仁重申,一直积极配合和支持审计署和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的工作。至于西湾河土地发展项目,政府账目委员会及独立调查小组不存在矛盾,也不存在必须2选1的情况。
他强调,两个报告关注的重点不同,但提出的建议殊途同归,例如现行土地发展审批机制,两者均提供多项类似的改善建议。
独立小组认为,前建筑事务监督行使酌情权的决定「实属合理」,许仕仁指出,账目委员会报告没有认为前建筑事务监督有越权或滥权;独立小组也认为不应归咎于他。
豁免总站实属合理
许仕仁重申,政府已全盘接受并将落实账目委员会的建议,也必定与立法会紧密合作,力求改善土地发展项目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许仕仁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宜弘议员提出的「支持政府账目委员会就西湾河土地发展项目所作的结论和建议」议案发言时说,账委会及独立小组的职权及功能不同,两者没有从属关系。
至于两个报告就豁免公共交通总站的结论「不尽相同」,许仕仁说,独立小组认为,前监督根据《建筑物(规划)规例》第23(3)(b)条豁免公共交通总站的决定是错误的。
但由于该「错误」并非轻率作出,而是经过所有可以引用的步骤,包括征询法律意见、考虑专业意见,并参考过往的个案,而以往的个案有些是获得豁免的,所以小组认为,前监督的决定合理。
不能假设财政损失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在西湾河发展项目中,除了个别投标者,其他人士均不能确认投标价格中,有多少价值是相关于投标者预计建筑事务监督可能豁免公共交通总站计算入总楼面面积内。
因此,他指出,不能假定政府因为公共交通总站不计算入建筑楼面面积内而少收了1亿2,500万元。
孙明扬说,已接纳账委会和调查小组的建议,并已修订向业界发出的指引,订明除非根据有关的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或城规会的具体批准,获得豁免,否则所有公共交通总站必须计算入建筑楼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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