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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4日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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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两幅土地收回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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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

     地政总署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两幅位于大角咀洋松街╱松树街和杉树街╱晏架街的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展开两项重建计划;计划需要收回共83个私人土地业权。

 

     收地工作完成后,该两幅面积分别约2,176及2,300平方米的土地,将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重建。有关地段可作混合用途发展,建议主要用作住宅发展,低层则作商业用途。

 

     有关土地在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3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天刊载于政府宪报。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

 

     合资格的商户可选择特惠津贴,以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关的安置单位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或市建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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