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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7日
乡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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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批地乡议局符既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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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表示,批地予乡议局兴建新局址的考虑和决定,是按既定政策作出;并表示,乡议局承诺迁入新址后,不会向政府寻求额外资助。

 

     乡议局估计,新址的建筑和发展约8,300万元,将透过出售现址和筹款活动筹集资金。

  

     何志平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议员余若薇的提问时表示,批地予乡议局兴建新局址的考虑和决定,是根据既定政策而作出,使乡议局能更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

 

     他表示,乡议局承诺,即使迁入新址后运作费用增加,也不会向政府寻求额外资助。

 

     当局批地的考虑,包括:建议是否符合政府政策或有助贯彻制订的政策方针、估计经济和其他效益或影响、申请者落实有关批地建议的能力。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上月批出1幅位于沙田市地段第547号的土地,以私人协约方式及象征性地价,予乡议局兴建新局址。

 

     何志平表示,根据乡议局的批地申请书,新址建筑和发展费用估计为8,300万元;乡议局将透过出售现址,和举行筹款活动,以筹集这笔资金。

 

     由于乡议局是法定及非牟利团体,履行《乡议局条件》所规定的法定职能,因此,接受政府每年195万元的资助。乡议局承诺,即使迁入新局厦后运作费用增加,也不会向政府寻求额外资助。

 

     乡议局位于九龙塘的现址,是该局自资购买的私人物业,政府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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