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委员会决定,清水湾半岛南约190公顷的原始树林和天然山坡,划作自然保育区,相思湾的潮间沙滩和由东面延伸至南面的天然海岸线,面积约36公顷的土地则划作海岸保护区,以保护该区的天然环境。
规划区内约37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范围包括6条乡村;约0.2公顷土地则划作住宅(丙类)地带。
城规会今天公布清水湾半岛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取代清水湾半岛南发展审批地区核准图。
规划区逾四百公顷
规划区面积约425公顷,北接相思湾,西面和东北面为清水湾郊野公园,东面滨临清水湾,西南面为大庙湾。
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保护原始的自然环境免受发展侵占,并把住宅和乡村发展规定在已发展完备的地区进行,避免令该区有限的基础设施负荷过重,以及为发展陆上和水上康乐活动,缔造适合的环境。
为保护区内的天然环境,约190公顷的原始树林和天然山坡,划作自然保育区,而在相思湾的潮间沙滩和由东面延伸至南面的天然海岸线,面积约36公顷土地则划作海岸保护区。
约28公顷位于乡村住宅区和沿路草木茂密的土地划作绿化地带,作为发展区的界限,并提供土地作路旁市容设施。
六乡村属发展地带
约37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范围包括5条认可乡村,即下洋(包括茅莆、小坑口和两块田)、相思湾、大坑口、大环头(包括大坳门和蕉窝)和布袋澳,以及非认可乡村的下洋新村。
约0.2公顷土地划作住宅(丙类)地带,而两幢现于清水湾道旁、大环头东北面的单座住宅已纳入此地带内。
划为休憩用地的土地约2.4公顷,包括清水湾第1和第2湾泳滩,以及天后古庙和布袋澳村附近的两幅休憩用地。
两幅共约0.5公顷的土地划作康乐地带,以反映清水湾第1湾及相思湾海滩的水上康乐和相关用途。
约121公顷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包括清水湾乡村俱乐部、布袋澳村和大庙湾的两个现有码头。
百二公顷指定用途
约2.4公顷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包括湛山寺、两所安老院、天后古庙和其他政府及社区设施,供当地居民和旅客使用。
载有修订项目的清水湾半岛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SK-CWBS/1),已上载城规会网站。
任何人士若就有关修订作出申述,可于9月22日前向城规会秘书送交书面申述;地址为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有关的申述可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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