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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18日
货柜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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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码头选址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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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表示,10号货柜码头的选址尚未有定案,现按《香港港口规划总纲2020》研究提出的建议,在大屿山西北作生态研究,并更新港口货运预测,然后评估两个选址建议。

 

     叶澍�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口头答覆议员提问时表示,在进行《研究》期间,顾问公司曾广泛谘询业界意见,包括港口、航运和物流服务的业界代表、营运者和用家。

 

     他说,在谘询香港港口发展局、物流发展局及航运发展局后,去年11月向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汇报,并进行公众谘询,共收到社区及各界人士共25份意见书;而日后决定落实任何建议选址前,再谘询公众。

 

     货柜码头发展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中,附表2的指定工程项目。故此,不论最后的选址在哪里,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程序和规定,详细评估环境影响,证明这项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届时公众可就该项目的《工程项目简介》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意见。

 

     叶澍�说,除了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发展10号货柜码头,还须符合《城市规划条例》、《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的规定;落实10号码头的选址,将按既定程序谘询公众,让公众就环境、规划和填海表达意见。

 

     他重申,假若将来的选址是在大屿山,需要进行生态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估,确保兴建10号货柜码头符合生态、环保及填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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