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的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每公升调高0.16 - 0.17元,至2.08 - 2.45元,增幅约8%。
这是根据批出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合约,每6个月作出的调整。定价程式包括两个考虑因素,即国际石油气价格和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
国际石油气价格会按之前6个月,即7 - 12月及1 - 6月的国际石油气平均价格,分别于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作出调整。
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则按上年度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每年2月1日作出调整。
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合约承办商因应市场情况,决定所出售的车用石油气的实质价格,或会低于有关合约的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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