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委任李焯芬为共建维港委员会主席;李焯芬是香港大学副校长兼土木工程系讲座教授。委员会其他成员包括6名高级政府官员,以及23名非官方成员。
委员会主席和成员任期为两年,由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止。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负责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委员会的非官方成员,包括专业团体、环保组织、保护海港组织、商界,以及来自不同背景的独立人士。
委员会的工作,是就维多利亚港现有和新海傍的规划、土地用途和发展,向政府提供意见,以便在保护维港之余,让市民更容易直达海傍,令海傍更加地尽其利,更有朝气;并同时透过均衡而有效的公众参与,确保公众得以享用维港。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表示,就公众希望能够更多参与未来海傍的规划和设计,期望委员会能够提供意见,和筹办计划或活动,让更多市民参与有关规划、设计和兴建。这些活动包括展览、圆桌会议、公众论坛、工作坊或研讨会和比赛。
委员会于5月6日举行首次会议,讨论事项包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运作模式;以及听取政府代表讲解保护海港条例及终审法院的有关裁决、湾仔北和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检讨进度,以及海港规划研究。
共建维港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非官方成员(代表):
商界环保协会(谭安德)、香港运输物流学会(梁刚锐)、想创维港(伍美琴)、长春社(郭毅权)、地球之友(吴方笑薇)、香港建筑师学会(吴永顺)、香港园景师学会(陈弘志)、香港规划师学会(邓文雄)、香港测量师学会(陈国煇)、香港工程师学会(黄泽恩)、香港旅游发展局(何陈美虹)、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代表人选待定)、保护海港协会(陆恭正)、蒲禄祺、陈特楚、陈伟群、陈耀辉、詹志勇、郭振华、林健枝、刘兴达、李慧�、吴万强。
官守成员: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林郑月娥、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方舜文、规划署署长冯志强、拓展署署长蔡新荣、运输署副署长╱策划及技术服务刘家强、
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李百全。
秘书: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周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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