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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3日
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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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飞线漫游互连费每分15.8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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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

     电讯管理局局长就国际飞线漫游服务互连费作出裁决,提供国际飞线漫游服务的供应商,须就国际飞线漫游服务的通话,向流动网络营办商或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缴付每分钟15.86仙的互连费。

 

     电讯局局长去年6月11日,就有关供应商提供国际飞线漫游服务而获取收入的声明中指出,国际飞线漫游服务供应商应缴付接驳费,对流动网络营办商作出公平补偿。

 

     但由于流动网络营办商及国际飞线漫游服务供应商自去年6月开始谈判后,一直无法就接驳费水平达成商业协议,因此,电讯局局长作出有关裁决。这裁决的效力可追溯至去年6月11日。

 

     国际飞线漫游服务是崭新的电讯增值服务,为消费者在香港以外接收国际流动通话,提供流动漫游服务以外,另一较为相宜的选择,令消费者得益。

 

     国际飞线漫游服务让消费者可透过国际飞线漫游服务平台(即「305 - 309」或一些「8」字头的号码),将打往其香港流动号码的来电转驳至身处海外时的流动号码。

 

     电讯管理局表示,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国际飞线漫游服务供应商会否把互连费转嫁至最终用户,纯属服务供应商的商业决定。

 

     目前国际飞线漫游服务的通讯量,占香港总对外通讯量及总流动通讯量不足1%,故预期裁决的收费不会对香港的消费者及业界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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