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今天(12月23日)发出《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谘询文件,谘询各界人士对应否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的意见。谘询期3个月,至2010年3月22日。
预设医疗指示旨在让个别人士在精神上仍然有能力作决定的时候,指示当他╱她一旦失去能力作出决定时,所希望接受的护理形式,包括是否接受仅能维持身体机能的治疗。
有关指示可让病人的医生和家属清楚知道病人的意愿,减少医生和病人家属对于末期病人的合适护理方式的争议,并免却双方需要代病人作出应否提供或撤去仅能维持身体机能治疗的决定的重担。
当局期望,谘询社会各相关界别及人士的意见后,能为市民编制关于预设医疗指示的资料册,并与相关专业团体研究制订处理预设医疗指示所需的指引及程序。
谘询文件拟收集的意见,包括:作出、更改及撤销预设医疗指示的方式,为公众拟备有关预设医疗指示的资料册的内容,以及是否有需要制订处理预设医疗指示的指引。
目前在很多国家,例如英国、美国、加拿大及新加坡等,已采用预设医疗指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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