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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1月16日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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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村居民可购剩余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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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房屋委员会今天(11月16日)宣布,受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影响的合资格居民,可购买新界居者有其屋的剩余单位,包括石岗菜园村约150户和别处的10户居民。

 

     房委会表示,这安排属一次性的特许措施,让合资格住户以绿表购买新界的剩余居屋单位,选楼次序由运输及房屋局拟定。

 

     有关单位包括约400个,分布于将军澳、马鞍山、天水围及粉岭,约于2010年4月推出;单位实用面积约19 - 61平方米。

 

     特许措施不适用于寮屋居民,或其他可能受任何收地和清拆影响的临时构筑物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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