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天(2月24日)宣布,以往委托香港艺术发展局向香港国际电影节协会提供资助的安排,由4月1日开始,转交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处理。
两局又确认,在2009至10年度,政府以往资助协会举办香港国际电影节的1,091万元的经常性拨款,将不会减少。在行政安排改动后,亦不会缩减艺发局办事处人力资源开支拨款,故预期改动不会对艺发局造成实质影响。
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成立专责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办公室 --- 「创意香港」前,有关资助和监察协会的工作将暂时交由该局辖下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负责。
改动的主要目的是把电影与其他创意产业,包括电视、音乐、设计、建筑、数码娱乐、漫画及动画,放在「创意香港」这个1站式架构下,既统一现时分散在不同局或署之下支援电影发展的资源,亦可更有效地回应业界的需求及提供更佳的支援。
民政事务局表示,艺发局在过去1年正积极优化对协会表现的监察,包括与协会携手发展1套评估机制。由于评估机制尚待完成,有关的待续工作,将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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