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建议修订《家庭暴力条例》,以涵盖同性同居者,旨在坚持政府在法律地位上不承认同性关系的政策立场,同时为有关的受害人,提供额外民事补救。
张建宗今天(1月10日)在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公听会上,重申建议只涉及家庭暴力的政策范畴,让同性同居者可根据该条例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免受其同居伴侣的骚扰。
他表示,建议考虑到同性同居者之间的亲密关系,与异性同居者无异,彼此也存在特殊权力分布、互动关系及风险因素,受害人往往可能因而有所顾虑,不愿向警方举报施虐者的暴力行为,在刑事框架下制裁施虐者,因而需要额外民事补救,保护受害人免受骚扰。
张建宗强调,政府不承认同性关系的既定及清晰政策,维持不变;修订建议不会影响其他现行法例,更不应视为等同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关系,或给予该等人士法定权益。
张建宗说:「政府在法律上、政策上,绝不认同同性婚姻、公民伙伴关系或任何同性关系。有关的修订建议与婚姻的法律定义,扯不上关系。」
当局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建议扩大条例范围至涵盖前配偶╱前异性同居者;当时议员促请政府进一步扩大条例的保护范围,以涵盖同性同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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