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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21日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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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雀鸟须附�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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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

     渔农自然护理署宣布,日后商贩售卖的雀鸟,必须备有�生证明书,也不可与顾客交换雀鸟或寄卖雀鸟;商贩须详细更新所有雀鸟交易的纪录,从而杜绝贩卖来历不明的雀鸟。

 

     渔护署今天宣布经修订的动物售卖牌照规定,商贩处所内售卖的雀鸟,均须属合法来源,即必须有有效�生证明书,或从其他持牌动物售卖商取得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买卖发票及收据,列明雀鸟的品种、数量、交易日期及来源。

 

     若雀鸟经由持牌动物售卖商管有的鸟蛋孵化,持牌人须在孵化雀鸟前通知渔护署,并在发售被孵化雀鸟前取得渔护署许可。

 

     在新条款下,商贩只能出售没有感染传染病的雀鸟,也不可与顾客交换雀鸟或寄卖雀鸟。

 

     商贩须按既定形式详细更新所有雀鸟交易的纪录,包括买卖、转移及存雀量。若以其他方法处理雀鸟,如作为礼物转赠他人等,也必须详细纪录。

 

     渔护署今午与旺角雀鸟公园的商贩代表会面,解释了加强规管宠物鸟买卖的措施,并要求商贩每月进行彻底清洁。在公园关闭期间,商贩可获发一笔过10,000元恩恤金,以及宽免1个月的租金。

 

     旺角园圃街雀鸟公园继续关闭直至另行通知。渔护署过去数天采集的137个样本,初步测试结果显示,对H5N1禽流感全属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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