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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16日
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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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援户租津直接过户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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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

     房屋署及社会福利署今天宣布,由6月1日起,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公屋租户和中转房屋居民,其综援金额中的租金津贴,将由社署直接过户予房屋委员会。

 

     若综援户所领取的租金津贴,足够支付租住单位的全部租金,而他们也没有欠租,则由下月起毋须到屋�办事处缴交租金。

 

     若综援户领取的租金津贴,只足以支付单位部分租金,或其每月获发的综援金总额少于租金津贴;下月起可到屋�办事处、7-11便利店、地铁站,或其他交租渠道缴付租金差额。

 

     据房屋署资料显示,在约65万个公屋住户中,约有20%,即132,000多户领取综援;今年4月计算,其中约有4,100户拖欠租金。

 

     房屋署表示,综援户的欠租问题,并非纯粹与他们的负担能力有关,因为他们领取的综援金已包括租金津贴在内;当局希望透过租金津贴直接过户的安排,纾缓综援户欠租问题。

 

     住户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房屋署热线2712 2712,或社署热线3575 8401或3575 8402查询;或与所属屋�办事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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