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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15日
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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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空置单位提供减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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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

     房屋委员会宣布,由9月1日起,以减租形式,向入住长期空置单位的租户,提供4 - 6个月的免租优惠。

 

     目前房委会辖下空置12个月或以上而少于24个月的单位约1,490个,空置24个月或以上的单位共有1,750个。

 

     房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主席张炳良表示,凡愿意入住空置12个月或以上,但少于24个月的单位的租户,可获4个月免租期,分8个月每月减租50%。

 

     至于空置24个月或以上的单位,可获6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每月减租50%。

 

     为防止计划被滥用,入住获提供减租优惠单位的租户,需承诺入住单位之日起计的3年内不申请调迁;但基于挤迫、居住人数不足或获社会福利署推荐的体恤理由而调迁,则属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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