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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22日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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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呈报缩短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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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

     医院管理局宣布,3月26日起统一公立医院提交新生婴儿呈报表程序,新措施适用于所有在公立医院分娩的本地及非本地孕妇;3个月后检讨成效。

 

     根据现行法例要求,公立医院须于婴儿出生后42天内,向出生登记处申报出生资料。

 

     在新安排下,公立医院统一在婴儿出生后5周内,把有关资料送往出生登记处,以预留7天时间,让婴儿父母办理领取出生证明书的手续。

 

     医管局今天表示,新安排旨在统一公立医院向出生登记处提交新生婴儿出生资料的安排、鼓励孕妇分娩后尽早清缴医疗费用,以及订定公立医院资源的优次,以加强管理。

 

     为有效加强医院管理,任何婴儿的父母如能尽早清缴所有医疗费用,公立医院便尽快呈报婴儿的出生资料,婴儿的父母最快可于缴清费用7个工作天后,前往出生登记处办理领取出生证明书。

 

     医管局已向前线员工发出工作指引及举行简介会,务求新安排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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