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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2月24日

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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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拟四月起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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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房屋署建议,房屋委员会辖下屋�所有公共地方列为禁烟区。新规定一俟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通过,将纳入「屋�管理扣分制」,并由4月1日起实施。

 

     干犯禁烟规定的租户,将在毋须预先警告的情况下被扣5分;但顾及吸烟的租户,每个屋�将划出不多于5个指定吸烟区。

 

     房屋署副署长(屋�管理)刘启雄今天表示,过去两个月就屋�公共范围全面禁烟一事,谘询各屋�屋�管理谘询委员会的意见,结果获得他们一致支持。

 

     屋�的公共地方包括道路、行人通道和游乐场地,如露天场地、休憩花园、游玩处、运动场等所有地方。

 

     刘启雄指出,顾及一些有吸烟习惯的租户,�管谘委会同意在远离康体设施或大街的地方,划出指定吸烟区。

 

     房署建议,每个屋�不论面积大小,可设立不多于5个吸烟区,面积以1张长椅周边约5平方米的范围为限,四周髹上黄线或白线。

 

     针对非租户在屋�范围吸烟的问题,房屋署人员可以行使《房屋条例》所赋予的权力,�令他们离开。

 

     刘启雄说,在新政策实施前1周,管理人员日常巡逻时,将向在�内吸烟的人士派发宣传单张,让他们充分了解新规定;并在屋�入口和关键地点,展示显眼的不准吸烟标志,以及透过不同渠道宣传禁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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