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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13日
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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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文物政策配合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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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指出,496幢获评级的文物建筑,虽并非法定古迹,但当局已设有监察网,若文物建筑面临拆卸,将立即听取意见,并研究是否需要提升有关建筑物为法定古迹。

 

     他强调,继续就皇后码头的未来听取专家意见,并尽量保留具历史价值的部分。

 

     何志平今天出席商业电台节目时表示,文物建筑保护政策谘询,旨在与市民共同研究哪些历史建筑需要保护,并与他们就保护文物厘订前瞻性的政策和制度,符合持续发展。

 

     他指出,以往是根据4个元素,包括历史和建筑价值,以及与香港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关系,评定建筑是否值得保留。

 

     然而,市民的集体回忆和社会价值也同样重要,故此,他认为,有需要重新审视现有机制是否有偏差,以及集体回忆和社会价值这两个元素,在机制中所占的比重。

 

     他表示,虽然496幢获评级的文物建筑,200多幢属私人物业,但当局的政策是保护而不是没收物业,并会尊重私人物业拥有权。

 

     因此,当局从没有单方面宣布私人物业为法定古迹,只会与有关业权的人士商讨如何达到其发展要求的同时,也保护文物。

 

     何志平透露,考虑设立基金,令有历史和文物价值的建筑物能得到适当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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