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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16日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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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非急症病人拟收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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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目前处理拖欠公立医院费用的安排并不理想,将研究推行按金制度,先向病人收取按金,然后才治疗,特别非急症病人。

 

     周一岳今天出席华南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幕仪式后表示,无论政府部门或政府资助的机构,均有责任收回所有费用;但从人道立场来说,医院应先治疗病人,然后才收取费用。

 

     至于当局有什么方案解决拖欠费用的问题,周一岳表示,首先是医管局内部研究如何完善收回款项的工作。

 

考虑不同解决方案

 

     周一岳说:「我们要考虑不同的方案解决这问题。首先,当病人入院时,是否可以先缴足费用才处理他们的问题呢?除了急症需要先给予治疗外,不是每位病人也是急症,相信这方面是可以改善的。」

 

     谈及申诉专员调查报告指社会福利署多发放资助时,他表示,社署发放的综援或其他帮助弱势社群的资助,很多时是急需要支付的。

 

     他表示,当受助人的情况改变,或是转了不同的资助水平,甚至有些已经死亡,即使发放了资助,也需要取回的,这是很多国家的正确做法。

 

不能采用违法措施

 

     然而,周一岳指出,希望尽量减低有关数字和拖欠时间。

 

     对于有建议禁止内地孕妇来港,或不发出世纸给她们的子女。周一岳指出,政府不可以采取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的措施。

 

     被问及是否已研究禁止拖欠款项者入境的建议时,周一岳说,须待保安局研究清楚,会否影响《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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