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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吸烟:�生署控烟办公室人员,向酒楼职员讲解有关禁止室内吸烟的修定法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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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将推出以「我爱无烟香港」为主题,历时1年的全港性宣传运动,提高市民认识将于明日刊宪的2006年吸烟(公众�生)(修订)条例,对扩展禁烟范围的要求。
�生署副署长梁挺雄说,修订条例明年1月1日条例生效。推行运动期间,控烟办公室将采取多元化策略,以宣传新条例要求。
「我们希望透过活动,提高市民对新修订的认识,鼓励市民自律和遵守法定要求,并建立和谐环境,配合条例的实施。
「宣传活动包括宣传短片及声带、传播媒介广告、巡回展览、宣传刊物及海报等。」
梁挺雄表示,将为饮食、旅游、酒店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层及工作人业员,举办工作坊及讲座,向他们介绍无烟指引;同时也会与相关部门及公共机构,携手宣传新的法定要求。
新修订要求旨在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的影响,新法例通过后,绝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众地方,如食肆、办公室、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等的室内区域,都须实施禁烟。
此外,6类「合资格场所」,即夜总会、商业浴室、按摩院、麻将馆、会所内指定的麻将房,以及某些酒吧,最迟要在2009年7月1日实施禁烟。
查询有关新法例修订,可致电控烟办公室热线2961 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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