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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6日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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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散养家禽例料影响千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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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有关禁止散养家禽的附属法例修订,将在刊宪当天即时生效,并成立巡邏队伍,在乡郊地区巡邏,确保有关法例得以落实。估计约1,800多户饲养的约數千只家禽,需由有关住户自行处理或交予有关当局。

 

     主体条例的修订预期今年内提交立法会,以解决法例中对非法饲养家禽的执法和制裁不一致的问题。

 

     �福局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生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公众�生(动物及禽鸟)条例》和《废物处置条例》对非法饲养家禽的执法和制裁并不一致。

 

    《公众�生(动物及禽鸟)条例》涉及公众�生和动物健康,由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执法;《废物处置条例》针对饲养禽畜的废物处置等的范畴。

 

     因此,�福局计划透过修订《公众�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的主体条例,以及在有需要时修订其他相关的条例和规例,消除不一致的地方。

 

     然而,由于修订主体条例过程需时,故�福局先修订附属法例,让禁止散养家禽活动的措施在刊宪当天即时生效;并希望在今年内把主体条例的修订提交立法会,以求相关条例达到一致。

 

     自2月2日以來,渔农自然护理署已探访并呼吁元墩山村5公里范围内36 条村的村民,自愿交出所饲养的散养家禽,藉以减少散养家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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