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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0月26日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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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虫定额罚款收逾八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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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指出,自2003年6月底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增至1,500元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7个政府执法部门共发出约55,1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所收罚款达8,150万元。

 

     牵涉60岁或以上人士的个案,约占16%。

 

     周一岳今天在立法会书面回覆议员的提问时表示,乱抛垃圾(不包括随地吐痰、非法张贴街招和海报,以及狗只粪便弄污街道)属于可判处社会服务令的罪行,但政府并无权力指令违例人士以社会服务令代替定额罚款。

 

     他指出,若违例人士在收到乱抛垃圾定额罚款通知书后对个案有争议,可向有关执法部门要求安排法庭聆讯。

 

     如法庭确认有关罪行,便会对违例人士判处其认为最适当的刑罚,包括罚款金额及╱或监禁或社会服务令。

 

     周一岳说,违例人士如因经济问题难以支付罚款,可向法庭提出,请求减低罚款金额;但相信并非所有长者都希望选择以社会服务令取代定额罚款。

 

     根据《社会服务令条例》,法庭须在违例人士的同意及符合有关法例订明的其他条件下,才可以判罚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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