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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6月17日

公众�生

*

泳池实施发现疑似排泄物指引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实施新指引,让泳池工作人员更有效处理池水中发现疑似排泄物的投诉,并向泳客提供最新有关资讯。

 

     根据新指引,泳客可即时知道康文署如何跟进投诉;泳池管理人员调查时,也会加强与在场其他工作人员的沟通。

 

     新安排有助提高处理个案的透明度,也加强泳客对康文署处理公众投诉的信心,避免任何人士有片面的理解或产生误会。

 

     泳客若在公众游泳池发现疑似排泄物,应即时通知泳池的工作人员,并提供详细的资料,让该署尽快采取适当行动。

 

     泳池工作人员收到泳客发现疑似排泄物的投诉个案后,便即时通知泳池主管,并向泳客详细了解发现疑似排泄物的位置,以及视察有关地点。

 

     到达现场的泳池主管,以扬声器通知附近的泳客有关的投诉,并询问他们有没有发现疑似排泄物。

 

     如发现确实有排泄物在池水中,泳池工作人员便即时撤离受影响泳池的泳客,随即清除池水中的排泄物,以及暂时封闭泳池;并提高池水氯气量,加强消毒池水。

 

     泳池的过滤系统仍继续运作,直至所有池水经过整个循环过滤及消毒,才重开放。

 

     完成处理投诉个案后,泳池管理人员将透过广播系统通知泳客调查结果,并记录有关个案。

 

     泳客使用泳池时,应遵守各项保持清洁�生的守则。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公众泳池规例》,任何人污染公众泳池,即属违法,最高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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