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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15日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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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人可自选婚礼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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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

     入境事务处表示,因应公众要求,计划推出婚姻监礼人计划,容许结婚人士在婚姻登记处,或特许礼拜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以及在任何时间,在婚姻监礼人前举行婚礼。

 

     立法会保安事务会议今天讨论婚姻监礼人计划,小组成员均支持有关计划。

 

     为配合这项计划,需要修订《婚姻条例》,授权婚姻登记官委任婚姻监礼人。

 

     同时,也需制订独立上诉机制,负责审议、聆讯和裁定有关拒绝、撤销或暂时中止委任婚姻监礼人的上诉。

 

     入境处表示,律师和公证人都是获委任为婚姻监礼人的合适人选。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们除了熟悉监誓及接受声明等重要证婚法定程序,在市民的心目中,也有一定的认受性。

 

     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将协助监管他们的服务质素。

 

     在获委任前,婚姻监礼人先要参加由登记官主持的研讨会。他们须遵照婚姻登记官依例颁布的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工作,并同时受到所属专业团体的监管。

 

     入境处表示,《婚姻条例》修订将尽快提交立法会,如在本立法年度获得通过,可望本年底前推行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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