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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4日
政府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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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业租赁不涉性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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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署表示,多年来一直透过经委任的地产代理,以市值租金及「单一家庭住宅用途」,以及产业署标准租约,把辖下物业作商业租赁;而出租条件也不容更改。

 

     若承租者为福利或非牟利机构,该署将因应其他政策局或部门的政策,考虑其个别需要、计划的可行性和其他相关因素,才决定是否只收取象征式租金。

 

     产业署表示,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宿舍的所有现存福利或非牟利机构的租务安排,全属这类别。

 

     近期有报道指出,香港家庭关系发展网络协会怀疑产业署拒租涉及性别歧视,产业署今天重申,有关租务安排不涉及性别的考虑。

 

     该署指出,由于香港家庭关系发展网络协会建议的庇护中心,并不符合「单一家庭住宅用途」,所以不接纳该会的申请。

 

     产业署表示,该会欲以象征式租金租用宿舍作庇护中心用途的申请,正如常由社会福利署考虑应否给予政策支持,再由产业署考虑;而产业署也正应社署要求,研究是否另有适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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