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本港的猫狗如符合若干条件,可免检疫进入欧洲共同体成员国。
欧共体议决,从香港入境的猫狗散播狂犬病的可能性,不会较其成员国之间猫狗进出境时,散播狂犬病的可能性为高。这项决议由今年11月23日起生效。
香港的猫狗进入欧共体成员国可免检疫的条件包括:
•必须注入晶片以辨认身份;
•附有由渔护署加签的宠物护照(适用于来自欧洲的宠物)或具同等效力的�生文件;
•已接种有效的狂犬病疫苗;
•出发24小时前由认可兽医检验,证明健康状况良好,能应付旅程的舟车劳顿。
证明文件在欧共体有效4个月,其后必须续期。
芬兰、瑞典、爱尔兰及英国等国家,则有额外规定:
•芬兰规定猫狗在出发前须杜细粒棘球�虫;
•瑞典、爱尔兰及英国规定,猫狗须在认可的化验所化验血液是否含狂犬病抗体,验血日期须为接种狂犬病疫苗之后最少30天,而且距离出发日期最少6个月;
•瑞典、爱尔兰及英国规定,猫狗须在出发前48小时杜细粒棘球�虫及蜱;
•英国规定猫狗只可透过认可的航空公司循认可路线抵境,并须在3个指定机场之一下机。认可的航空公司及路线目前正在商议阶段,尚待审批。
猫狗如赴欧前6个月内曾到访未获欧共体认可的国家,则不符合新安排下的入境资格。
宠物主人在计划行程前,宜先浏览拟到访国家的动物�生当局的网页,或谘询私人兽医或渔护署以取得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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