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员会把北角�旧址西座1幅占地约8,000平方米的土地,租予香港艺术发展局,作文艺表演或展览活动,为期约16个月。
艺发局拟在该地盘搭建有盖竹棚,作为举办「北角�艺术空间」计划的文艺表演或展览活动。租约由本月起至明年年底止,期内房委会可向艺发局收取行政费及其他费用。
房委会表示,该幅土地去年11月完成清拆,将按照房委会早前的决定移交政府。
由于艺发局属非牟利机构,地政总署已同意豁免暂准更改土地用途费用。
房委会表示,如让该地盘闲置,房委会须承担日常的保养或管理费用,出租反而可省却这些费用。艺发局也可利用该地盘推广艺术活动,以提高市民欣赏艺术的水平。
西座地盘是北角�旧址3幅土地之一。中座地盘由房委会认可的1家停车场管理公司经营露天停车场,合约由2004年6月1日起生效。
至于东座地盘,房委会仍在审议相关的承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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