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即日新闻稿
* 新闻稿资料库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网上广播
*
*宣传短片
*
*政府资讯中心
*
*公共服务电子化
*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
*
*
  2004年9月20日
玩具
*
部分电灯笼未符安全标准
*
香港海关

     海关近日巡查97间玩具电灯笼和荧光棒零售店铺;取得14款玩具电灯笼和7款荧光棒样本,经测试后发现9款电灯笼和5款荧光棒未符安全标准,或识别标记规定。

 

     海关将向有关的供应及零售商,发出书面警告或提出检控。家长为儿童选购这些应节玩具时,须加倍小心。

 

     海关今天表示,今年至今并无接获任何有关怀疑不安全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投诉。

 

发声音量符安全标准

 

     至于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的样本,其中12款是可发声的;它们均符合欧洲安全标准中发声玩具的音量标准。

 

     不过,有8款电灯笼样本经测试后,确定并未附有规定的电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旧电池」、「不可将碱性、标准(碳锌)或可充电(镍镉)电池混合使用」等,而且电池箱上也没有标明正确的电池极性及电压。

 

     同时,9款电灯笼及5款荧光棒样本没有在包装上标示规定的识别标记,即本地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其中1个电灯笼样本在「冲击」测试中,配件容易脱落及露出尖角,对使用者构成刺伤危险,故未能通过有关测试。

 

去年警告十九零售商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海关将根据有关条例及规例,向供应不安全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公司及零售商,发出书面警告或提出检控。

 

     海关去年接获两宗怀疑不安全玩具电灯笼的投诉,并巡查108间出售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零售店,抽取样本测试。

 

     去年1名公司负责人,因产品未能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指定的安全标准而被检控,另有19间玩具零售商遭书面警告。


返回页顶
* 煲蜡犯法 害人害已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