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扬中国传统彩灯设计艺术,增加市民对传统艺术的兴趣和增添节日气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教育统筹局合办「2004中秋彩灯设计比赛」,让对创作有兴趣的人士发挥创意,制作别具特色的彩灯。
比赛分别设有小学、中学及公开组三个组别。每位参赛者只限缴交1份参赛作品,如以小组名义参赛,创作小组成员不可超过4人;同一彩灯不能参加超过一组。
公开组现正接受报名,参赛者须于7月23日(周五)或之前,将报名表格交回伊利沙伯体育馆6字楼,康文署娱乐节目办事处,或传真至2575 0864。
参赛的彩灯须于9月21日至23日,上午10时至下午7时,连同有关标签交回香港大会堂低座1楼展览厅。参赛彩灯将于9月29日至10月8日在香港大会堂低座1楼展览厅公开展出。
每组的冠、亚、季军可分别获得1,800元、1,500元、1,200元书券;优异奖可获400元书券;各得奖者均可获得精美奖品及奖状。评审委员会将从参赛作品中甄选3件设计最特出作品,颁发特别大奖。
「2004中秋彩灯设计比赛」公开组报名表格,可于康文署各主要文化场地及各公共图书馆索取,或于康文署网页下载。查询电话:259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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