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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29日
体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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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签体育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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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

体育交流: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代表香港签署粤港澳体育交流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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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签署「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为日后3地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人才交流与培训、体育科研与学术交流和体育产业合作等范畴,确立交流与合作的方向。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天在签署仪式上表示,粤、港、澳3地均认为,在现时良好的体育合作基础上搭建平台,可以进一步扩阔3地体育界、工商界、学术界在体育运动、体育科研、体育产业及体育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空间。

 

     他指出,这有利于加速3地体育人才的交流和培训,促进群众体育的发展,提高体育管理的水平,进而把体育科研的成果应用在体育产业的开发,令体育产业成为促进大珠三角洲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

 

     3地将轮流举行会议或会面,并视乎实际需要成立工作小组,执行各项合作建议、商讨工作细则,检讨工作进度及成效。

 

     广东省也将牵头安排省内主要城市和单位,包括广州市、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江门和广州体育学院等参与计划。

 

     至于竞技体育的交流合作,首先会致力提升青少年的运动水平,并选定部分奥运项目,让青少年透过参与体育培训和比赛互相观摩学习,从而提高水平。

 

     在群众体育方面,重点将放在非奥运项目之上,鼓励群众多参与有益身心的体育运动及休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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