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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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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将纳入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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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

     �生署表示,将详细考虑业界及市民就规管医疗仪器,包括高功率激光及强烈脉冲光仪器的意见。

 

     该署表示,明年初将向立法会提交修订建议,实施监管的行政制度,为长期执行强制性的规管作出准备。

 

     消费者委员会近期就强烈脉冲光仪器及激光美容程序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不正确执行有关仪器的使用程序,会导致严重副作用及其他后遗症。

 

     �生署回应消委会的调查时表示,由未经训练的人员操作医疗仪器,可能为患者及操作者带来危险。

 

     该署7月份曾发出谘询文件,建议限制某些高风险的医疗仪器的使用或运作;以及只限于曾经受有关训练的人士,才获准使用高功率激光(3B级及4级)和强烈脉冲光仪器。

 

     �生署欢迎消委会支持有关建议。

 

     该署呼吁市民在选择服务提供者时,应小心考虑及于适当情况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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