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即日新闻稿
* 新闻稿资料库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网上广播
*
*宣传短片
*
*政府资讯中心
*
*公共服务电子化
*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
*
*
 2003年11月25日
食物卫生
*
政府建议5年内全面实施营养标签制度
*

     政府建议,在5年内分阶段为预先包装食物实施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由今日起至1月底进行公众谘询。

 

     �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陈育德表示,政府拟议有关规定时,已经考虑了本港本港居民的健康和疾病状况、食物业遵守有关规定的成本和对食物种类的影响等。此外,亦参照了国际间的做法和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准则。

 

     当局相信分阶段实施强制性营养资料标签制度可:

* 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的食物;

* 鼓励食品制造商提供有利公众健康,符合营养准则的食品,并有助业界推广更健康和更富营养的食品; 以及

* 规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营养标签和与营养素相关的声称。

 

     食物环境�生署副署长麦倩屏医生说,癌症、心脏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和过肥等是香港市民的主要疾病,标签制度可加强市民了解营养和健康的关系。

 

分两阶段实行

 

     第1阶段为自愿性质,食品供应商如选择在其预先包装食物上,附加与营养素相关的声称或其他营养资料,必须遵守法例订明的营养标签规定。在第2阶段,营养标签规定适用于所有预先包装食物。

 

     他说:「我们会在法例生效,给予业界两年宽限期才实施第1阶段,并在全面推行第1阶段3年后,才实施第2阶段,并让业界有足够时间适应新规定。」

 

     陈育德指出:「标签制度是一国际趋势,一些国家如加拿大需10年时间全面实施,但香港起步较迟,所以步伐比较快,希望在5年内实施。」

 

营养标签规定

 

     当局建议规定所有营养标签需列明能量(热量)和九种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总量、饱和脂肪、胆固醇、糖、钠、膳食纤维、钙)的含量。

 

     此制度不适用于新鲜蔬果、婴儿奶粉和食品、以及即食物品。

 

     政府亦建议规定备有营养素参考值的矿物质及维他命,如在营养标签上标示,其含量以每100克计算,必须超过营养素参考值的5%。而能量和营养素含量,须以每100克食物所含绝对量(以千卡3/公制单位计)来标示。

 

与营养素相关的规定

 

     与营养素相关的声称可分为两大类:营养声称和营养素功能声称;营养声称又可再细分为营养素含量声称和营养素含量比较声称。

 

     政府建议,所有与营养素相关的声称只许涉及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及其成分(例如饱和脂肪)、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钠,以及备有营养素参考值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在公众谘询期间,当局会举办连串宣传活动,让公众参与讨论。公众谘询文件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和环境生办事处索取,亦可从食环署网页下载。




返回页顶
* 营养标签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食火�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