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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25日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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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虫重犯拟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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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

    「沙士」过后被检控的垃圾虫人数,平均每月2,100 - 2,200宗,比以往的3,000多宗少。不过,仍有约1%的被票控人士再犯,当局正考虑向这些重犯人士发出社会服务令。

 

     食物环境衞生署清洁香港办事处总干事蔡杰铭今早在商业电台「政经星期六」作上述表示。

 

     蔡杰铭说,当局正谘询公众意见,希望修改法例对付再乱抛垃圾及张贴街招的违例人士,包括社会服务。

 

     在3 - 9月期间,食环署接获300多宗车上乱抛垃圾报告,并提出340宗检控。蔡杰铭呼吁目赌有关事件的市民提供资料,包括车牌号码、时间及地点,寄给当局,以便提出检控。

 

     同时,部分食肆后巷的环境衞生已有改善,但仍有违例情况,6 - 9月共发出超过1,000张针对食肆环境衞生的传票,当局正考虑检讨现行的食肆违例记分制,并谘询业界意见。

 

     根据《社会服务令条例》(第378章),凡14岁或以上人士,若被裁定犯了可判处监禁的罪行,法庭可向他们发出社会服务令,规定他们在感化主任督导下进行最多240小时的社会服务工作。判处社会服务令可兼收改过自新和弥补过错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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