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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5月9日
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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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新增两项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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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6
紧密合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多名嘉宾见证下,签署《安排》补充协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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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6,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令《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根据《安排》补充协议6,内地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新增领域是「研究和开发」及「铁路运输」。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今年10月1日生效。

 

港人可当出境领队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今天(5月9日)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多名嘉宾见证下,签署《安排》补充协议6。

 

     曾荫权在签署仪式上表示,面对环球金融危机的冲击,香港经济环境严峻,情况前所未有。在这个关键时刻,两地签署《安排》补充协议6,意义重大。

 

     他指出,藉�《安排》发挥的「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作用,新的开放措施将会是促进两地经济发展的良方,也是双方迎抗金融海啸的重要出路。

 

     旅游方面,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取得内地出境旅游领队证,并可受雇于内地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和获准经营赴港澳团队旅游业务的香港、澳门旅行社。

 

银行可设异地支行

 

     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换言之,香港银行在跨区设立支行时,毋须先在当地设立分行。

 

     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谘询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谘询业务,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三分之一。

 

     香港视听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的分销服务;并允许国产影片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在香港进行后期制作。

 

内地联营律师业务

 

     电信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广东省销售只能在香港使用的固定╱移动电话卡。

 

     内地允许具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司法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按照内地相关规定,参加内地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及格后,可申请在内地执业。

 

     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与成立时间满1年或以上,并至少有1名设立人具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的广东省的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六地试点举办展览

 

     至于会议和展览服务,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浙江省、江苏省和福建省试点举办展览。

 

     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和四川等省、自治区设立的独资、合资及合作企业,可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参展企业须为该省、自治区注册企业。

 

     运输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深圳市以独资形式建设、运营和管理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项目。

 

独资经营研究开发

 

     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该香港服务供者租用的内地船舶经营香港至广东省二类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提供包括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印刷和出版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排校制作服务公司,从事图书的校对、设计、排版等印前工作。

 

     至于研究和开发这个新增的服务领域,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

 

引入港股指数基金

 

    《安排》补充协议6也包括9项以广东省为试点的开放措施,涵盖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及铁路运输领域。

 

     双方同意加强金融合作及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可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并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在专业资格互认方面,《安排》补充协议6加入多项鼓励资格互认或技术交流的措施,涵盖会计、建筑、房地产及印刷领域。在医疗领域下,香港药剂师可在内地考试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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