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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9日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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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结算凸显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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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曾荫权
准备就绪: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香港已作好准备,成为内地以外首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
* Media 连结 Real 连结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合共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欢迎,并表示,香港已作好准备,成为内地以外首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

 

     曾荫权今早(4月9日)向传媒表示,这项决定可大力推动香港成为区内人民币币结算中心,凸显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他指出,这项突破性决定,为香港金融业及两地贸易带来莫大裨益;日后香港企业及内地试点企业进行贸易,可以人民币结算,计划同时适用于进口、出口及转口贸易。

 

     曾荫权表示,香港已作好相关的技术准备,成为内地以外首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当内地公布具体管理办法后,可立即开展新业务。

 

     试点计划可让有关企业按照个别需要及实际情况,灵活管理,并减低汇价变动带来的风险;也为本港银行界带来新业务,本港银行可提供人民币服务的对象,由个人扩展到企业层面。

 

     本港银行体系内的人民币资产用途更多元化,增加本地人民币资金的流动性,巩固人民币在香港的结算平台,为香港下一步发展人民币业务,创造更理想条件。

 

     曾荫权表示,内地公布具体管理办法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与内地有关方面签订备忘录后,相信很快可以实施新安排。本港银行的电脑系统配套、银行业指引、及各项的系统性软件及硬件,已作好压力测试,配合落实人民币结算安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人民币贸易结算详细安排仍有待公布;但香港对任何企业均不设额度限制,结算数额视乎市场需求,以及企业本身的需求。

 

     陈家强说:「内地试点的安排可能限定于某些内地企业、公司才可参与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只有和那些特定公司有贸易往来的香港公司,才可参与这计划,当然实际情况有待内地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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