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今天(12月16日)批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发展计划。
根据发展计划,港灯由2009年1月1日起,下调平均基本电费19.2%。
由于燃料价条款收费的上升,抵销了部分基本电费的减幅,故此,包括燃料价条款收费在内的平均净电费,每度电下调7.5仙,至119.9仙,减幅5.9%。
新《管制计划协议》规定,港灯的准许回报率由过往的13.5 - 15%,下调至9.99%。这次下调基本电费,符合了新《管制计划协议》有关基本电费减幅达双位数字的估算。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港灯可不时调整燃料价条款收费,把预测燃料成本与港灯实际燃料成本的差额转嫁给消费者。
港灯预期,与现行电费水平比较,发展计划期内,以平均每年计算,基本电费将会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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